据从四川省地税局获悉,四川各级地税系统正着手开展有关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对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开展征税试点做技术准备。一旦房产税在四川落地,存量房房产税有望随之铺开。据了解,自国务院督查组完成16省(市)房地产调控督查后,房产税扩大试点信号再次传来。有业内人士近日透露,在既有房产税试点向新增住房交易征税的基础上,存量房房产税将被推出。近日,全国包括四川在内,已有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据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郭洪麟介绍,“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或试点征税的非经营性消费房产,就是除用于经营的店面、商铺等之外,消费者购买多套住房所存起来的房量。存量房房产税除对城市所有已购房地产采取“普遍征收原则”外,也可对开发商已建未售的房地产设置一个销售期,并对逾期未售的房地产征税,从而有力地防止开发商捂盘惜售;也或对购房者的二套(含)以上住房征税,从而提高闲置住房的出租率。限购是控制“买”,房产税是控制“卖”,“买”向“卖”的转变,增加房屋持有成本,将对投资、投机型购房者有一定威慑作用,使房地产交易更为良性,更加市场化。他同时解释,目前四川地税系统只是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并不意味着存量房房产税会马上会在四川落地征收。针对楼市回暖,近期有业内人士称,如果房价上涨之势依旧延续,不排除管理层会出台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而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则有可能接棒限购政策成为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着力点。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近日表示,虽然调控是需要的,但调控必须与时俱进。目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经被锁定。他认为,从中国地方税收体系来看,房产税改革是非常必要的;对应国民经济中房产调控需要标本兼治这个角度来看,从中国收入分配需要有效遏制差异扩大来看,房产税改革也是非常必要的。据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组织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的71名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学习房产税批量评估技术。业内人士称,此举说明决策层已经在为开征房地产税做技术准备,房产税试点扩大的趋势已日渐清晰。数据显示,在我国,目前房产税收入占我国税收的比例在1%左右(小区网 论坛),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左右。分析人士称,现在的房产税主要征收对象是经营性房产,大量的居民住宅不征税。如果对个人住房普遍征收的话“量是非常大的”,所以,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有助于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难题在于如何保证公平,如何建立良好的利益协调机制。中国住房来源复杂性的特殊国情,特别是许多住房混杂在免征房产税的住房之中,会导致税基确定的困难。只有解决了制度性的问题,才能保证公平地征收房产税。中国房地产税改革专家组成员与顾问曲卫东表示,对存量房征税是增加房屋持有成本,能有效抑制投资、投机行为。但是,如果房地产供应量跟不上,卖方市场仍然占优,房产税则会转化为交易税,不仅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也增加了刚需的负担。他表示,房地产信息只有公开化、透明化,房产税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缓解供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