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信托公司不良资产业务指引》征求意见,主要是为资产管理公司(AMC)收购信托项目提供合规性制度依据,客观上也为部分“病理性信托”开出了药方。此前曾有外媒报道,银监会有意终结“刚性兑付”,允许信托公司在合规合法尽职尽责操作的前提下暴露风险,并希望利用市场机制化解兑付危机。与此次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信托公司不良资产一脉相承。业内人士认为,AMC以往收购地产信托的做法一直颇具争议,免不了变相融资的嫌疑。有了监管部门的合规性界定,信托不良资产就有了一条市场化的解决渠道,对打破刚性兑付怪圈、健全信托市场发展都是关键的一步。
AMC对收购不良信托项目的青睐由来已久,也曾多番尝试,但由于没有统一的监管指引,一直都是摸着石头过河。2011年9月,财政部、银监会两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信托和理财产品的通知》,第一次叫停了AMC直投信托。此后,AMC又尝试为信托融资的企业进行增信担保,又一次被监管叫停。AMC参与信托不良资产收购的尝试始终纠结于“合规”和“风控”四个字。何种信托不良资产是AMC能够参与且值得参与的?从监管部门的要求来看,必须符合国家宏观经济金融和产业政策的变化,且应与AMC业务扩张速度及内部控制能力相适应。
《指引》明确,信托公司不良资产包括六类形式,比如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业务产生的不良债权;信托公司开展信托贷款业务形成的不良债权;信托公司开展特定资产收益权类信托计划业务形成的不良债权;信托公司开展附回购条款的股权投资类信托计划业务形成的不良债权等。普益财富信托研究员范杰表示,“在与资产管理公司的交流中可以判断,AMC参与收购信托项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AMC公司向项目融资方提供1-2个月的过桥贷款,解决融资方一时的流动性问题,融资方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后,AMC适时退出,一般这种方式的融资成本比较高;另一种方式是AMC直接接手信托项目,成为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参与项目流程并做出资产处置”。
对此,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认为,虽然AMC曾尝试多种参与信托项目特别是房地产信托的方式,但基本上都是收购即将到期的地产项目,解决融资方的流动性问题,真正不良的项目并没有过多参与。“比较常见的方式是AMC融资给开发商提前终止信托项目以获得相应的项目债权,开发商得以正常运作项目。当然,在这个时候介入,AMC谈判的形势会比较好。”对比银监会要求AMC收购信托公司不良资产的原则来看,上述操作方式都将做出相应调整。其结果将是多方共赢:AMC参与信托不良资产收购合规化,出现流动性问题的信托项目得以化解兑付危机,投资者利益得到保障。据悉,目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都已上报反馈意见,真正实施还需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