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给奥运冠军免费送房成了一种潜规则

作者:李凯 分类:房产—楼讯 时间:2012-08-24 15:17

  21日上午,岛城一家房地产开发商专门向张继科赠送了一套高档公寓。该公寓面积有120平方米左右,高档装修,而且是标准的海景房,市场价值300万元左右。给奥运冠军免费送房似乎成了一种传统。泳坛的“金童玉女”——孙杨和叶诗文两位“双金王”一回到家乡杭州,浙江某地产集团拿出了大手笔,对孙杨和叶诗文各奖一套豪宅。2008年北京奥运会,河南某置业就承诺,不论个人或团体项目,凡于该届奥运会夺冠的河南籍选手,均可无偿获赠110平方米左右的住宅一套。而刘子歌、邹市明、王励勤、吴敏霞、火亮这五位上海籍奥运冠军,也在北京奥运会之后得到了某开发商赞助的“冠军房”。一种说法是,开发商要给奥运冠军奖励。本报道中就有这种说法,“为表彰张继科为青岛体育做出的巨大贡献”。此说法不妥。根据中国的惯例,奖励是组织内部上级对下级采取的鼓励措施。能够有资格奖励奥运冠军的只有其上级组织,如政府、主管的体育部门等。公民是不能以个人名义给奥运冠军发一张立功奖状的。所以,房产商不能代表任何组织奖励奥运冠军,只能说是赠送的礼品,而不能说是奖品。又一种猜测是,开发商是为了支持中国的体育事业。有点像,通过激励奥运冠军,鼓励更多的运动员夺冠,为国争光。但是,激励运动员不等于整个体育事业,为什么不支持全民健身呢?

  看来,开发商如此大方地赠送房产给奥运冠军,只能从自身利益的角度找答案。这就是,他们把向奥运冠军赠房看成一种营销手段,间接地把冠军当房地产的形象代言人了。这和请奥运冠军代言广告是相同的,而代言费不过100多万,多的也不过300多万,价格算是便宜的了。虽然如此,我依然不觉得开发商聪明。一般商品请名人代言,可以扩大其知名度,从而占据更多市场份额。但房地产的代言不是这回事。老百姓买不买你的房子,主要看房子的位置、设计、质量等,而最根本的还是价格;此外还是市场预期。现在国家调控房价,老百姓正处于观望期,他们希望看到房价的继续回落。不管是奥运冠军,还是国内名人代言,都不能说明房子的位置、设计和质量上乘,也不能证明价格合理,更无法改变老百姓的降价预期。所以,奥运冠军的代言也就几乎起不到多大作用。有的二手经纪打出了“奥运冠军易思玲都说要买的大宅”的广告,我只能一笑了之:易思玲买的大宅当然好,可惜我们的腰包不做主,买不起。记得鲁迅先生说过,请名人做广告只能说明你认得名人。现在看来,只能说明你有钞票请动名人而已。当然,开发商向奥运冠军送房有没有必要,哪怕他的钱打了水漂,与我们没多大关系。不过,这送掉的房钱可是要加在其他房子上的,最后还不是买房者分摊?从这个角度看,还真不希望开发商送房给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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