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谈异地高考准入条件:需有稳定住所工作

作者:高晓斌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09-07 10:42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昨日表示:“随迁子女‘当地’高考须满足三项条件。”家长需有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学生需有学籍。昨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示


    袁贵仁介绍,目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9.4%在公办学校就读,初步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2003年出台文件,允许随迁子女在当地进行义务教育。现在,当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开始要考高中、考大学,这是一个客观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袁贵仁说。

 

    为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的升学问题,教育部会同发改委、公安部、人社部经过深入调研,起草了一个文件。2012年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该意见通知。

 

    袁贵仁说,文件主要精神有三点:一要积极解决。文件规定各地在年底前要出台解决办法。二是要有条件准入。首先家长要符合条件,学生还要符合条件。家长基本条件是,你在地方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你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你不是户籍人口。学生本人条件是,这个学生有可能在这里学了小学、初中、高中,也可能只是高中才来,也可能高中三年都在这里,也有可能高中一年在这里,因此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什么样的学生跟我的本地学生是一样的。还有一个是城市条件,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需不需要这个群体,我这个城市能发展到多大规模,不是说城市越大越好,要根据城市的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三要因地制宜。各地根据人口流动的具体状况,制定具体的办法,提出具体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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