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长期制度建设亟待破题

作者:刘国艳 分类:房产资讯 时间:2012-09-24 09:08

   持续了近三年的房地产调控多次提到的要建立房地产市场的中长期制度如何破题?近日,在某论坛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从六个方面指出了中长期制度建设需要完善的地方。自2003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历经了多次调控的洗礼,然而,保障房建设供应不足、商品房价格屡调屡涨,造成反复调控的被动局面,形成调控的怪圈。原建设部总经济师兼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指出,要走出调控怪圈,不仅要施行限购限贷等短期政策,更要依靠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期政策和长效机制,立足“三个基本,一个控制”,达到供求关系的基本平衡、供求结构的基本合理、房价的基本稳定以及始终坚决控制住投机性购房的侵入。


  从中长期来看,行政调控手段必然需要退出市场,在经济手段足够有力平稳房价之前,亟需完备的房地产长期制度。朱中一认为,建立中长期制度可以从以下6个方面着手:(一)抓紧出台“十二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三)逐步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抑制普通住房用地价格的非理性上涨;(四)稳步推进房地产财税制度改革,加快房地产金融产品创新;(五)转变房地产发展方式,大力开发省地节能环保型项目;(六)积极引导商业地产、旅游地产、产业园区地产和老年住区的开发建设。如此,房价才有望最终回归合理。然而,建立房地产市场中长期制度,需要完善的,不仅仅是方向、制度层面的细节,房地产企业的定位,同样面临转型。


   对此,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建议房企的角色应该由投资拉动转向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承载作用,与其它新兴产业融合共生。聂梅生表示,中国房地产市场房价上升的根本原动力是土地供给机制与市场需求不匹配,货币政策的大幅宽松,长期的低利率、负利率造成房地产资产价格上涨。她认为,要回归合理的房价,还需区分好房地产投资与保障房作用的不同,同时应建立多元的房地产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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