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广州白鹅潭项目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作者:高晓斌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09-25 15:11




    苏宁环球9月24日公告,公司于9月21日收到了吉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2011年公司与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洽谈白鹅潭土地开发项目时,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吉林证监局指出,苏宁环球于2011年8月与广州市荔湾区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地区土地开发战略合作备忘录》,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但苏宁环球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且在该信息已泄露的情况下,公司也未能立即采取补救性的披露措施。同时,苏宁环球于2011年9月与广州市西关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明确了首期启动项目及细节,并明确了合作各方的具体职责,但却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该事项。

    吉林证监局认定,苏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要求苏宁环球应在10月15日之前,向吉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吉林证监局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就此,苏宁环球表示,公司将加强证券部专业人员配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已于2012年8月,聘任刘登华为董事会秘书,解决了董事会秘书长期空缺的治理问题,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

    同时,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履行审核义务,认真核查信息披露文件;加强对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此外,苏宁环球透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张桂平和公司董事副总裁李伟作为信息披露违规的直接责任人,将自查自纠,深刻吸取教训,并将积极主动参加证监会、交易所组织最近一期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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