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披上“黄金甲” 奈何腐败总相随
作者:董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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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9-26 08:39
中秋前夕,北京一家公司推出了多款用真金白银制造的月饼。两枚10克的黄金月饼,一套9520元;6枚10克的黄金月饼,一套25740元;两枚50克的黄金月饼,一套47620元。据称公司做金银月饼业务已经五六年了,只是往年的款式和产量都没有今年这么大。“翡翠白菜”不是白菜,“黄金月饼”也非月饼,是货真价实的金子。“黄金月饼”的滥觞,最早可以追溯到六七年前,在每年中秋如期而至。一路走来,千夫所指,就是不能“无疾而死”,反而愈见蓬勃,今年的款式更多、产量更大,结果当然是购者更多,收者益欢。
月饼本为民间佳节礼尚往来之物,披上“黄金甲”之后,远远超出亲朋戚友间纯洁的情谊,而成为灰色交易的载体,固有论者将“黄金月饼”称为“雅贿”之物。正因“黄金月饼”具备“腐败潜质”,自现身之日起就饱受诟病,吁求封杀之声此起彼伏,年年不辍。但是,退一步想,商人也很“冤”,“黄金月饼”与腐败何干?“黄金月饼”何德何能,承担得起腐败骂名?须知腐败在先,“黄金月饼”在后,物必自腐,而后虫生,腐败实在怨不得他人。
消费文化只不过是社会意识的镜像或衍生物。有怎么样的社会意识,就有相对应的消费文化;有怎么样的消费文化,就有相应的消费行为。逆流而上,仅仅以市场管制、匡正消费文化之标,治社会意识问题之本,无异于扬汤止沸。面对腐败猛烈情势,封杀“黄金月饼”夫复何益?就让我们忘掉“黄金月饼”,将更多的目光转向腐败治理——加强权力间的多维度制衡,降低权力制约的单向性;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置官员收入、财产于阳光之下;强化舆论监督,让腐败分子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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