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在两个多小时的专题询问中,10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从政策设计到建设进度,从资金保障到分配管理,从分配方式到运营管理使用,把社会关于保障房的疑问一一摆到桌面,省住建厅等6部门的8位负责人,直面热点,一一回应。
低价保障房能否高质量施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薛风海:保障性住房的价钱是最低的,但它的质量不应该是低的,我想问问我省如何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质量?在保障工程质量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如果百姓入住后出现质量问题等,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反映?省住建厅厅长李俊明: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是生命线工程,它是由政府组织完成的,不同于市场上的房地产开发行为,这一点,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认识上是高度重视的。我认为,质量是干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省住建部门在对保障房建设中,从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勘察、设计、监理等环节,都严格执行程序,严格要求按标准高质量施工。工程质量是管出来的。今年8月,省住建厅成立了11个检查组,对全省1040个保障房项目进行了拉网式质量大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纠正率达到了90%.对此,省住建厅发出严格规定,凡施工单位在保障房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一律清出房地产建设市场。另外,今年省住建厅制定出了《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技术导则》,从项目选址、房型设计、质量要求等均进行了规范。对于百姓入住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等,投诉渠道与商品房是一样的,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保证受理渠道畅通。
位置偏僻公共服务何时配套?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成继东:我发现我省保障性住房的选址、位置都较偏远,住保障房的百姓都是低收入家庭,住在交通不便、配套设施不到位的地方,无形之中也让他们增加了生活成本。公共服务等相关设施何时能配套?省住建厅副厅长郭燕平:我省部分保障房选址较偏及配套设施相对滞后等问题确实存在,为解决这些现实问题,下一步,我省将把已在较偏僻地段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同步配套建设水、电、暖、气等相关市政设施,及教育、卫生、文化、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入住群众的生活需要。同时,把新建项目尽量选址在配套基础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的地段。这一内容的相关要求将于近期下发执行,以保障低收入家庭所住的保障房可享受与商品房同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