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档房限制用地“让道”保障房

作者:贺伟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0-02 12:37

“保障房用地未完全落实之前,不得向大户型、高档商品房项目供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对各级国土部门提出要求,继今年2月之后再一次对优先保障房供地的政策进行强调。根据记者最新从山西省国土厅获得的数据,今年山西省保障房供地落实率已达91%,省政府要求9月底之前所有保障房项目必须开工。而山西省国土厅的保供地要求即为保障房建设顺利进行铺平了道路。与部分人士为高档房受遏制的前景担忧不同,在山西省的地产界人士看来,此举并不会对山西的房地产市场造成大的冲击,“山西的很多有钱人都到北京、上海、海南等地买房了,大户型住宅在山西市场不是很好卖”。

 

 


据记者了解,早在去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明确指出“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该文件出台前后,国土资源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更是提出了严格的具体要求,特别强调如果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没有得到保障,要一律停止其他土地的供应。“山西省国土厅的高档房用地"让道"保障房的要求主要是对国务院政策的响应。”克尔瑞研究机构太原分公司分析师牛佩华指出。而房地产高级经济师、土地专家章林晓亦认可这一说法,“山西省的连续发文强调主要旨在国务院本轮房地产调控有关决策部署的落实。”山西省国土厅用地处冯处长在接受采访时还告诉记者,山西各级国土部门将推进批而未用土地的利用和清查闲置土地工作,清查出的闲置土地将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同时,对纳入政府储备的土地,也要优先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而对业内人士指出的“大户型高档商品房”概念模糊、不好界定问题,冯处长则解释称,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的相应解释,山西省对“大户型”的定义标准为144平方米以上的套型,“我们对向套型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用地是严格限制的。”

 

“对于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土地监测,山西省国土厅有一套动态监测系统,”冯处长告诉记者,每一宗土地都在网上有详细的信息申报。到现在为止,供地系统上还没有向大户型高档商品房供地的显示。章林晓认为,山西国土部门要求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肯定有利于山西省土地市场住宅用地供应结构的优化。“我们也感觉山西房地产市场发展不是很完善,结构不是很合理。”冯处长给记者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前几年,太原一高档小区星河湾开盘,把全省的住宅均价拉升到7000元/平方米,现在则又回到5000元/平方米,“一个楼盘能拉动全省住房均价,说明山西房地产市场还是存在问题。”山西省优先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肯定对其普通商品房供地有所冲击,但高档房却是另一番境况。冯处长告诉记者,虽然山西煤老板很有钱,但山西省居民整体收入偏低,山西的很多有钱人都到北京、上海、海南等地买房子了,大户型住房在山西市场不是很好卖,高档小区也很少。所以,省内的住房供应主要以普通商品房为主。

 

某开发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山西高档楼盘可开发空间较小,需求小也就造成了高档住宅的稀缺。“所以,实际运用中市场受到的影响很小。”克尔瑞研究机构太原分公司分析师牛佩华这样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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