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这意味着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线路已经敲定。而值得注意的是,原意见稿中涉及到300万保险营销大军身份地位问题的“员工制”内容已不见踪迹,此举引发了市场关注。《意见》被认为是4月保监会下文各险企的征求意见稿的收官之笔,最终《意见》在原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对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划定了更明确的时间表:未来将用3年左右时间,改变保险营销管理粗放、队伍不稳、素质不高的现状,促使保险营销队伍素质稳步提升;用5年左右时间,新模式、新渠道的市场比重有较大幅度提升。此外,保监会还将通过长期的努力,最终构建一个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效率与公平兼顾、收入与业绩挂钩,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保险销售新体系。
据了解,目前实施的代理制、佣金制的保险营销体制自1992年引入国内后,对推动保险业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不过,由于管理粗放、队伍不稳、素质不高等问题突出备受诟病。4月,保监会下文险企内部的关于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相关征求意见稿就明确提出,拟选试点地区全体险企及中介机构共同参与,新增营销员严格按照劳动法规依法用工,激励考核机制不得有增员利益和血缘关系。一旦实施,就意味着新增人员将成为险企的正式员工,如果试点顺利,300万保险营销大军将有望转为险企的“正规军”。现在看来,试点员工制将成为泡影。事实上,“员工制”还将面临一个现实问题是,营销领域很难以加班来衡量工作量,员工加班该不该支付加班费。一位保险高管解释,如果员工制处理不好,将很容易在企业内部养一批懒人。此前恒安标准人寿曾在成立初期大肆推行“职员制”,然而几年下来,职员与保险公司矛盾重重。为了化解营销体制改革难题,目前保监会正在鼓励保险销售专业化、职业化经营,如推动邮政企业、汽车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同时也支持保险公司成立自己的保险销售公司,以实行产销分离,试图对营销员队伍进行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