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750万诺奖奖金不征个人所得税

作者:贺伟 分类:国内 时间:2012-10-1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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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莫言获得的不仅是巨大的荣誉,还将获得800万瑞典克朗的奖金,按照中国央行昨日公布的汇率,这笔钱兑换成人民币为750万元,而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莫言本次诺奖所得的奖金将可以获得免税,这意味着这笔巨款可以一分不少地转入他账户。

 

 

 

受经济危机影响,今年诺贝尔基金会宣布奖金将由以往1000万瑞典克朗缩水至800万瑞典克朗(约114万美元)。诺贝尔基金会首席执行官拉尔斯·海肯斯滕去年接受媒体专访时说:“诺贝尔基金会没有许多人想象的那样富有。”据悉,诺奖最初各奖项的奖金约为3万多美元,20世纪60年代为7.5万美元,80年代达22万美元,近年来已超过100万美元。去年诺贝尔奖金约合150万美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免税条件: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虽然诺奖奖金在很多国家里都是免税的,但是一些国家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并没有莫言这么幸运。以色列的《所得税条例》明确规定,诺奖奖金收入计入个人所得,按50%的最高税率纳税。但因是从国外获得的奖金,可以获得一些优惠,但仍然要按25%的比率缴纳。在美国,自从1986年美国国会修改了税法以来,美国政府平等对待各种收入,不管来源,奖金和其他收入一样要缴税,诺贝尔奖金也不例外。除了上缴国家,还要向州缴税,算下来,要把一半的奖金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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