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调控新政 商品房利润控制在10%

作者:刘静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0-21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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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并公布住房销售价格区间。超出价格区间的商品房将无法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也无法取得预售证。要求售价测算开发成本+10%左右的合理利润、社会公示通过媒体公布各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等。

 


    有关人员表示,这是响应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要求,希望引导大家购房理性消费。通知的出台,一是要防止房价反弹,二是让老百姓对商品房成本心中有数,刚需购房该出手就可以出手。目的是希望开发商既有利润,老百姓也能买得起,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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