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颁新规引聚焦令人期待的“情绪假”
作者:武耀强
分类:资讯—法制
时间:2012-08-03 10:48
近日出台的《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将职工身体欠佳或情绪异常作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列入到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范围之中,该规定还给了职工以“身体欠佳或情绪异常”为由请假的根据,被称之为“情绪假”。 “我们对安全生产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关注身体健康的层面,精神、心理是否健康也该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应有之义。”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房卫平说。河南本次下发的《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首次将情绪异常列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范围,正是着眼于此。
按照该规定要求,出于安全生产的需要,参与一线作业的工人有责任将身体欠佳或者情绪异常的情况及时向自己的班组长报告。一份来自郑州市总工会的最新调查显示,近年来,超过半数的企业职工长期处于超负荷、超强度、超时间的工作状态,职工心理疾病和精神疾患群体性发生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外来工尤其是农民工还普遍面临着工作时间长、心理压力大、收入低、工作不稳定等问题。
“当前职工情绪异常问题不容忽视。”谈起此次情绪异常列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范围的初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因为一线工人的心理问题和身体健康问题而导致的操作不当,往往很容易给职工生命造成伤害,给企业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现实中还有一些企业不顾职工感受、强迫职工高负荷劳动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极端事例,教训特别深刻。而与之对应的是,当前无论是国家或地方层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都没有提及职工精神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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