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日,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披露,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上海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张樟生、张国标等人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涉及执行标的高达31.3亿余元,执行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注册资本约1681.7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樟生,由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和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共同持股。据天眼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目前共有6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累计超过38亿余元。此外,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樟生已被限制高消费。